茶协办发〔2022〕8号
关于征集茶陵文史资料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各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
茶陵历史源远流长,文化底蕴厚重,特别是近100年来,茶陵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发扬“茶陵牛”精神,积极投身到革命求解放、建设新茶陵、创新改革路、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谱写了“可歌可泣”的壮丽篇章,这是值得我们认真回顾总结和传承发扬的宝贵财富。为此,茶陵县政协汇集我县发展的历史印记,征集了数百篇文史文章,浓缩文史资料的精华,编印了《茶陵文史》17辑,凝聚了从事文史工作前辈的心血,深受广大读者喜爱,成为茶陵政协的一张名片。为了继续弘扬优良传统,传承历史文化,茶陵县政协决定向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各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开展全县文史资料的征集、挖掘与整理工作,汇集编辑成《茶陵文史》。重点是我县在1949年以来发生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的回忆性资料。现将文史资料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茶陵县在1949年以来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大决策形成过程、重大项目的建设过程和成果、典型人物及事迹,主要是政治文化、交通工程、水利建设、商业贸易、工业企业、教育卫生、人物事迹等类别的史料(商业贸易和工业企业主要是征集县内国有或集体企业的创建、经营、改制等史料);
2、茶陵县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风貌、风土民俗以及新发现的人文景点和新出土的历史文物考究;
3、1949年以前茶陵文史资料的最新考证(包括神农文化、耕读文化、书院文化、红色文化等)。
二、文稿要求
1、史料要符合“三亲”(“亲历、亲见、亲闻”)特色,尊重历史事实,突出史料性、统战性、可读性和区域性特点。
2、体裁以回忆性、纪实性史料为主(含历史图书、图片、实物等),文稿不拘长短,内容客观、真实、具体,文风朴实、生动,不加评论,严禁虚构和杜撰。
3、文稿必须是原创(没有公开发表的,或虽已公开发表但经过大幅度修改完善的),文责自担,不得抄袭,引用史料或他人文章,请注明来处。文稿一经录用,凯发一触即发的版权归政协《茶陵文史》编辑部所有,保留作者的署名权。
三、征稿措施
1、热烈欢迎历届政协委员,“三重”(重大事件、重点工程、重要人物)的亲历亲闻者,曾经的民办教师、赤脚医生、知识青年,以及所有文史爱好者积极撰稿,《茶陵文史》编辑部将择优结集出版。凡入选《茶陵文史》的作品,按标准酬发稿费。
2、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各单位,联系政协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本辖区或单位所涉及的文史事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并组织人员撰写。
3、需要《茶陵文史》编辑部组织人员上门采访整理的亲历者,可与《茶陵文史》编辑部联系。
四、其它事项
1、文稿征集单位:政协茶陵县《茶陵文史》编辑部。
2、来稿请注明单位、姓名、性别、个人简历、职务、联系地址、手机号码、微信号或qq号。如有必要,请注明口述者和整理者的基本信息。
3、文史来稿尽量用电子稿方式投递,投稿邮箱:
4、稿件征集时间:2022年3月15日至2026年8月31日
5、联系人及电话:
文史委办公室 0733—25236213
刘智斌13337336099
陈六来13874101141
龙雪哲13874101010
政协茶陵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来源:政协茶陵县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贺凌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