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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实践在茶陵】关于开展茶陵县第八届道德模范暨“茶陵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凯发一触即发

来源:茶陵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编辑:贺凌笑 2022-03-30 21: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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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文明委〔2022〕2号

关于开展茶陵县第八届道德模范

暨“茶陵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聚焦“三个高地”建设和“三个年”活动。在全县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根据县文明委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县开展第八届道德模范暨“茶陵好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规范程序,突出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的工作者、全力参与文明实践的志愿者、临危不惧的逆行者推选出来,真正树立一批崇德向善、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坚守正道,自强不息、勤劳致富,倡树新风、弘扬美德的道德模范,引领全县持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道德水准,巩固省文明城市建设水平,为加快建成“一心四区”和现代化新茶陵提供强劲精神动力。

二、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茶陵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共茶陵县委宣传部(文明办)、茶陵县融媒体中心、茶陵县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协办单位: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民政局、教育局、卫健局

三、组织领导

顾          问:邓元连 杨红兵 何文龙 刘晓伟

组委会主任:田灿

组委会常务副主任:李甜甜

组委会副主任:杨军 姜馨 王福庚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县纪委监委、宣传部(文明办)、统战部、政法委、总工会、网络舆情监控中心、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团委、妇联、工商联、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融媒体中心、教育局、民政局、税务局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审核参评人选资格,确定正式候选人并组织投票评选。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文明办),由县志愿服务指导中心主任彭小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评选表彰活动日常工作。

四、评选对象及奖项设置

评选对象:凡在茶陵县居住生活、工作、学习的所有居民,或其典型事迹、事件发生在茶陵县境内,均可参加道德模范评选。原则上前七届道德模范获奖人员不参与本次评选,曾获得过县以上“身边好人”的人员优先考虑入选道德模范候选人。

奖项设置:根据公民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当前社会生活实际,茶陵县道德模范暨“茶陵好人”评选表彰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孝老爱亲模范”、“敬业奉献模范”5种类型。根据得票多少,各选5名,前2名为道德模范奖,第3—5名为“茶陵好人”奖,获得道德模范的获奖人员可推荐为株洲市道德模范候选人,获得“茶陵好人”奖的获奖人员可向湖南好人榜进行推荐,并作为下届道德模范奖的优先人选。

五、评选标准

依据中央、省、市评选活动组委会关于道德模范推荐标准的有关要求,制定茶陵县推荐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好人):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好人):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好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好人):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好人):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六、评选步骤

1.全面启动。3月下旬,县活动组委会全面部署推荐申报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应及时宣传公告评选活动和推荐办法,畅通渠道,引导群众广泛推荐候选人。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每类道德模范(好人)各推荐1-2名,推荐候选人总数不超过10名,各系统推荐候选人总数不超过5名。

2.遴选审核。从4月1日开始,到4月30日截止。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要在层层推荐的基础上,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的原则提出拟推荐候选人名单。所有推荐对象需向其所在单位、村(社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当地公安等部门征求意见,其中:党员和公职人员须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推荐对象须征求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征求意见由组委会收集初选名单后统一进行。经推荐单位负责同志审签后,填写推荐表(见附件)。每位推荐对象需分别附600字左右事迹简介(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一寸免冠照片及2000字左右详细材料(以电子版报送)。推荐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教育、卫生系统推荐表分别加盖教育局、卫健局公章,于4月30日前报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所有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至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924524090@qq.com。

材料格式要求:标题为“xxxx模范候选人xxx事迹”(如:诚实守信模范候选人张三事迹),使用二号华文中宋字体;正文用a4型纸排版,使用三号仿宋字体。2000字材料中需提供曾获主要奖励情况。

照片格式要求:1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推荐表须贴照片。照片电子版文件标题应为“xxxx模范候选人xxx”(如:诚实守信模范候选人张三),不小于300kb。

3.集中公示。5月上旬,活动组委会在汇总各地各部门推荐情况后,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人,在县主要新闻媒体和重点网站展示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向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法院、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监、税务等部门征求意见

4.组织评选

(1)群众投票。5月下旬,依托茶陵发布、大美茶陵、我是茶陵微信公众号开通投票渠道,接受群众投票。

(2)专家评审。6月上旬,县活动组委会组织相关成员对候选人进行投票。

5.确定名单。6月下旬,活动组委会根据群众投票和专家评审情况,提出茶陵县第八届道德模范、茶陵好人奖名单,报县文明委审定。

6.事迹宣传。7月开始,在株洲日报刊发道德模范和茶陵好人先进事迹,在县内各媒体开展多形式的先进事迹宣传。

7.表彰奖励。举办表彰活动,由县文明委作出表彰决定,邀请县领导出席颁奖活动并向道德模范和茶陵好人获得者颁发凯发一触即发的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4000元、2000元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把第八届道德模范和茶陵好人推选工作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作为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摆到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

(二)面向基层,规范程序。要坚持严格规范、公开公平,坚持面向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真正把可信、可敬、可亲、可学的道德模范(好人)选树出来,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好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工作和学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各环节,县融媒体中心要深入宣传报道道德典型人物,运用制作刊播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组织故事汇巡演等方式,弘扬道德模范崇高精神,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宣传模范事迹、学习模范品质、践行模范精神的过程。

(四)密切配合,务求实效。这次评选表彰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是一项面向全社会的群众性活动。各主办、协办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有序推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担起本地牵头抓总的责任,严格工作程序,把握好时度效,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八、凯发一触即发的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茶陵县志愿服务指导中心(茶陵县委大院宣传部内)

联系人:陈晗风

联系电话:25215118

邮箱:924524090@qq.com

附:1.第八届道德模范暨“茶陵好人”推荐表

2.第八届道德模范暨“茶陵好人”评选系统单位一览表

茶陵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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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编辑:贺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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