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茶陵县自然资源局联合虎踞镇对黄石村与峰仙村的山林权属纠纷开展调处工作。
在山林权属纠纷地界,工作人员通过询问、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双方争议的林地权属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了解。据了解,虎踞镇黄石村与峰仙村因修建变电站基座引发山林界址问题,产生山林权属纠纷。双方都有林权证,但证上登记的界址模糊,且有一定的重叠,经过多次自行协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工作人员建议双方调阅土改证,调查争议山林最初的权属来源,取得村集体林权改革时期的图纸、申请表、现场核实表,收集清楚资料证据后最终确定山林权属。
山林权属纠纷调处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将争取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确保取得圆满的结果,避免纠纷双方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
来源:茶陵新闻
作者:谭书琴
编辑: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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