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帮我们追回血汗钱!”4月26日,两位花甲老人在结束了艰难的讨薪之路后,特意来到茶陵县检察院赠送一幅锦旗。锦旗上“胸怀爱民心 身办利民事”的字句是对检察官的感谢和肯定,更是一种鞭策和鼓励。
张某哲等8位六旬老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然选择在湖南省某食品有限公司继续工作。2021年,该公司因经营困难未能按期支付工人们数月工资。张某哲等8人在选择离职后,多次向该公司及公司法人代表刘某华索要劳动报酬无果,随即开始了自己的维权之路。
2024年2月,张某哲等人向茶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请求该公司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张某哲等人的主体不适格,不符合立案条件,不予受理。
几经辗转,张某哲等人一同来到茶陵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茶陵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谭刚平在了解情况后随即展开立案调查。经查证,该公司拖欠张某哲等8人工资4.9万余元,情况属实。
检察官认为张某哲等人多为农村户口且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年人,属于诉讼能力较差的老年弱势群体,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条件。茶陵县检察院向茶陵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县法院收到支持起诉意见书后,立即启动绿色通道,经多方协调,张某哲等人与该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法人代表刘某华承诺在2025年1月9日前支付完张某哲等8人拖欠的4.9万劳动报酬。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近年来,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81件,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209万余元。
来源:茶陵县检察院
作者:刘凤
编辑:贺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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